当你的人生有了再来一次的机会,当你的感情有了不一样的答案,当你知道一切事情发展的轨迹时,当你......你还会重复上一次的选择么?
她成了洛家的媳妇,高贵的他,挑起她的下巴,只吐了一句“凭你也配!”岁月如梭,如今他们已结婚多年,只是彼此行同陌路,分居世界的两端,他有他心爱的女人,她亦有藏在心底的初恋。公司年会上,初恋空降成了她的妹夫,丈夫将情人受伤的手指含在嘴里,却任她一人站在那里,鲜血横流,那一刻,向来坚强的她,让雾气朦胧了双眼。“洛君天,你是残忍的魔鬼”她将酒杯砸向他英俊的脸。“唐暖央,一切你在乎的东西,我都要狠狠的摧毁,记住,从你踏进洛家那一天起,你就丧失了反抗的权利”洛君天钳制住她的手,将她推远。*******爷爷病情告急,将她从美国急召回来“一个月内,必须为洛家开枝散叶”。洛家每个成员都野心勃勃,明争暗斗,机关算尽,老爷子却把50 %的股份全都给了她。“答应我一个条件,我就把股份全都给你”她坚定的看向他“允许我跟洛家脱离关系”。那一刻,他错愕,也震痛了心扉。一年后,她开了自已的策划公司,他再婚的消息屡见报端,带着美丽的新娘他找上她,指名让她亲自为他策划婚礼。
渣男放她鸽子,害她被一个妖孽男吃干抹净。吃亏?NO!她叶朵朵的准则是:吃了亏一定要从对方身上找补回来。于是,她掏出为渣男准备的特殊药剂,喷了妖孽一个不能人道。六年后,她华丽归来,再遇妖孽,心虚之余依然恶性不改!赚他的钱,利用他跟亲爹继母挣家产,跟渣男渣姐斗法。总之,把他算计了个渣都不剩 尘埃落定。他终于逮住还想跑的她。“叶朵朵,你赚我的钱,用我的人,难道不打算给我点好处?” 叶朵朵呆了一下,弱弱低下头:“那个……其实吧,我不只用了你的人,我还用了你一颗种子。” 容寒声:“……” 某宝蹿出,龇牙咧嘴:“爹地,你把妈咪宠的无法无天了。敢这么算计你。打屁屁吧。” 某BOSS:“笨蛋!她不算计我,哪来的你?”
东汉初期,繁华初定。小小市井女,与弱弟相依,寄于族人羽翼下。摔了一跤之后,她竟意外拥有"慧眼",从此认清渣夫,智斗族人,由备受欺凌的乡下女一跃而为智谋过人的女能人。 他生而尊贵,天子之下第一人,两岁被封太子,荣华至极。他霸道自我,目光所至,众生俯首。他许她以妾位,却被她嗤之以鼻。她一介小小女子,却胸怀锦绣,深信能在女子卑微年代活得恣意畅快。 她对他的独占欲极强。她说:"我若有权有势,你们这些女人休想近他三步之内。"这时的她不过一介庶民,而他却高高在上,仿若天神。 在他的滔天权势逐渐转弱时,她居然说她可以养他,让他"要房有房,要车有车",保他一世富足与稳妥。 他们之间,种种算计,种种滑稽,种种身不由己,种种爱恨纠缠,到最后,全都化作一段意蕴悠长的"风月无边"。
纯情二奶与已婚男的爱恨痴缠,别样的情感纠葛她是211高校毕业生,却在找工作中屡试屡败,原以为遇到了一见钟情的白马王子,进入了一家大型的企业,却横遭劫难,被副总强行利用手段占有了。 她为了生活隐忍屈辱,他以为她是拜金的女人百般折磨,却浑然不知自己内心的变化。她逃开,他以为能忘了她,却找了和她酷似的替身;她回来,躲着他,他仍不顾一切的去找她。而她对他,从恨无奈,到忍无奈,到浅相知,到难相忘。在做情人的日子里,沦陷了自己。 圈内众生,各有不幸,谁又能真正得到一份真情?她得到了,却不得不离开,与君相逢故,便将终身误。 他的深情,她的沉沦,终不过是一场无法诉说的风花雪月。
事情是这样的,2017年夏天,在太阳系之外,位于紫薇星域的几大超级武道宗门,要修筑一座史无前例的大型传送阵法,以方便他们对于银河系南部星域的开发,而这座阵法的仙力脉冲正好要经过地球,所以,地球要被强拆了。 而地球人对此,一无所知。 燃灯寺村位于陕西省宝鸡市,坐落于秦岭山脉千年原始森林的边缘,依山傍水,绿树成荫,植被茂盛,风景秀丽,民风淳朴,如世外桃源一样,在整个陕西省境内都非常有名,因为村中后山上有一座始建于南北朝时代历史悠久的燃灯古寺而得名。 太阳快要下山,余晖照耀着燃灯寺村。 时值盛夏,山林田野间,绿意如涛,景色如画卷,美丽的让人心醉。 一个浓眉大眼身形修长的少年,嘴里歪歪斜斜地叼着一根草茎,哼着小曲儿从村中唯一一座家畜屠宰场中走出来,身上带着一股杀猪之后沾染的淡淡血腥气,手里的草篮子里放着一块新鲜猪肝。 少年叫李牧,今年十四岁。 今年七月份,李牧刚刚以全校中考成绩第一的成绩初中毕业。 李牧是个孤儿,父母双无,很小的时候就被燃灯古寺的主持收养,整个燃灯寺就主持一个人,而这位所谓的主持,也并非是出家人,是一个行走乡里的老神棍。 一老一小,在这个古老而又破败的寺庙中相依为命。 不上学的时候,李牧就住在燃灯古寺中,喝山泉观古佛,因为收养他老神棍在燃灯寺村中颇有威望,加之李牧笑的时候长的浓眉大眼虎头虎脑,因此很受村民们的欢迎,从小就在四邻各家混吃混喝,算是吃村里百家饭穿百家衣长大。 十岁那年开始,寒暑假的时候,李牧就会被他那个被神棍爷爷逼着去村子的屠宰场中兼职杀猪,到今天,这份活儿已经做四年。 老神棍的理由是要让李牧培养杀气。 “我一个初中生,要杀气干什么用啊,再说杀猪能培养杀气的话,那村里的杀猪匠秦叔早就是绝世杀神了……老神棍脑子里一定是进水了。” 想起这事儿,李牧就有点抓狂。 四年杀了不下一百多头猪,李牧觉得自己双手沾满了血腥,简直是造孽哦。 “汪汪……汪!” 一条憨肥活泼强壮的鸳鸯眼黑白哈士奇狗,颠颠地跟在他的身后。 这条狗是李牧三年前在学校门口捡的,当时还是个刚出生几个月的小狗崽子,被人遗弃,瘦骨嶙峋,差点儿饿死了。 李牧将它带到燃灯古寺中,一直养到了现在。 三年时间,这只哈士奇长的又肥又壮,且它骨架罕见地高大,像是小牛犊子一样,如今已经为了村子里的一大祸害,俨然是燃灯寺村大大小小六十多条家狗野狗中的一霸,经常纠集率领它的狗军横行乡里,傲啸山林,撵的村子里鸡鸭乱飞鸡毛漫天,要不是李牧爷孙两个在村子里人缘好,估计这只又肥又匪的二哈,早就被怨声载道的村民们吊死吃狗肉火锅了。 于是李牧给它起名叫做将军。 狗中的将军。